时讯:教育部:高中及普通高校学生均须接受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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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1日,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学生军事训练事业规定》的通知》。 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具有中国内地户口的学生必须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军事训练,军事训练情况规定填写学生的学籍文件。
三部门在规定中指出,开展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是学校教育和教育的重要复印件。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考试成绩、高中阶段学校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知识讲座考核成绩载入本人学籍文件。 根据这个规定,对没有正当理由不接受军事训练的学生,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籍管理方法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解决。
普通高校规定应该加强军事理论课程建设,提高军事理论课教师的教育水平和科研能力,实施规范化课程管理。 高中阶段学校必须由学校领导划分学生军事训练工作,指定具体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学生军事训练的计划和组织实施。
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必须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或联合事务制度,定期分析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搞好学生军事训练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把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作为判断学校运营水平的重要复印件。
并且,全国今后每5年进行一次学生军事训练的大规模活动,必要经费通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向中央财政申请特别经费进行保障。 另外,各省每3至5年进行学生军事训练的大型活动,必要经费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军事机关向省财政申请特别经费保障。
另外,学生的军事训练基地和民兵、预备役部队的军事训练基地规定接受学生的军事训练任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军事训练中不得向学校征收训练费,也不得向学生征收军事训练费。
标题:时讯:教育部:高中及普通高校学生均须接受军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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