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本篇文章2424字,读完约6分钟
教基二〔〕十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属各高等学校: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促进学生全面快速发展、健康成长,目前对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作用
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校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的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的考试,是首先衡量学生满足国家规定的学习要求程度,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制度。 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各门课程,不严重偏科。 有助于学校正确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改善教育管理的大学科学选拔有助于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校、高校人才培养的比较有效的联系。
二、基本上
多次全面审查,促进学生完成国家规定的各课程学习。 多次自主选择,为每个学生提供越来越多的选择机会,促进学生快速发展学科的有趣和个性特点。 多次统一兼顾,促进高中教育改善,在大学选拔学生,减轻学生过度的课程负担和学习压力。
三、考试科目和文案
1 .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设定的科目都在学业水平的考试范围之内。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考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 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通用技术、新闻技术考试可以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的要求,明确具体的组织方法。
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业水平考试三门科目,学生根据高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 学生可以完成必修的文案学习,在一定程度上了解自己的有趣和特征后,明确选考科目。
2 .考试复印件。 各省(区、市)根据国家发布的普通高校课程和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明确考试复印件。 必须要求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外语听力和口语考试。 命题要密切结合社会实际和学生的生活经验,在全面评价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重视加强对能力的考察。
四、考试对象和时间
1 .考试对象。 普通高中的学生都要参加学业水平的考试。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的在校生和社会人也可以申请参加。
2 .考试时间。 学校平衡配置各年级的授课科目,统一明确各年级学生报考的科目数,大致为1年级2科目左右、高中2年级6科目左右、高中3年级6科目左右。 各省(区、市)每年组织的考试涵盖所有科目,满足不同学生选拔的需要,考试时间通常安排在学期结束。 各省(区、市)必须积极创造条件,提供必要的学生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考试,交换选定科目的机会。
各省(区、市)必须事先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报考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方法等,安排学校课程和学生报名考试。
五、考试成绩的提示和录用
1 .考试成绩的出现方式。 考试成绩用“等级”或“合格不合格”表示。 被计入大学招生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的三个科目的成绩以等级出现,其他科目通常以“合格、不合格”出现。
等级表示成绩的通常分为五个等级,从名次高到a、b、d、e。 大致各省(区、市)各等级的人数所占的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合计25%。 e等级不合格,具体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的教育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明确。
2 .考试成绩不录用。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成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同等学力认证的首要依据。 为了把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所有科目成绩提供给招生高中录用,具体要求和录用方法由各省(区、市)和大学明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和分析,搞好教育反馈和指导,提高教育质量。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根据学业水平的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能只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
学生跨省(区、市)转学的,由调职单位省级主管部门出具成绩说明,接收学生的省(区、市)要具体转换和明确大学招生使用的科目等级成绩。
六、组织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是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大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精心组织。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一管理学业水平考试。 要确定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整理实务关系,加强协调合作。 要确保命题、阅卷、考试等经费投入和人员配置。
2 .确保命题质量省级专业命题机构必须组织命题。 建立命题人员资格标准和命题专家库,加强命题人员培训。 加快基于问题的建设。 开展卷子的判断和分解,切实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严格的考试管理。 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的标准和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实施步骤等。 统一阅卷(评分)流程、标准和方法,确保评分正确。 增强安全性。 建立诚信机制。 严格报考纪律,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于考试舞弊等违反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反解决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解决。
4 .加强教育管理。 严格执行普通高校课程方案,合理安排教育进度,压缩课程课时,严禁开设综合实践活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等课程。 学生学习必修复印件参加合格性考试后,学校必须开设相应的选修课,让有需要的学生选择学习。 高校要审查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完成情况,切实完成必修单位。 要加强学生的终身计划指导。 调整教育组织的方法,满足学生选择学的需要,使课堂上行走的教育落到实际的地方。 加强校长和教师培训,转变人才培养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加强设施设备、教师配置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教育需要。 教育部建立课程实施监视制度,定期判断各地的课程实施情况。
各省(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全面推进学业水平考试。 根据本《意见》,本省(区、市)制定实施普通高校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方法,必须在年8月底之前向教育部提交备案。 中学水平考试由各省(区、市)根据义务教育的优势,参照本《意见》制定实施方法。
教育部
十二月十日
标题:时讯: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
地址:http://www.ptwc.com.cn/zkxw/4188.html
免责声明:澎湃教育网是国内权威的教育门户网站,发布的内容来自于网络,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澎湃教育网的李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