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精准督导激发学校更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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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教育部等8个部门共同印发了《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一些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演奏出赋予中小学“放权赋能”的时代强烈声音,现代学校制度的建设、教育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
《意见》从保障学校运营自主权、增强学校运营内生动力、提高运营支持保障能力、健全运营管理机制4个方面提出13个具体要求,强调“简政放权”的关键,并提出“放管结合”的主线
要求“明确政府、学校权利和责任界限,解决政府办学主体责任与办学主体地位的关系,重视应打破部门壁垒,开放,规范办学行为,加强事件中的事后监督管理”。 在执行这个“意见”的过程中,加强教育监督评价制度,激发中小学更大的学校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加强教育保障能力监督,减少学校的快速外部阻力。 兵马不动,粮食先行。 《意见》要求充分落实学校教育、人事、经费录用等学校的自主权,对校长的配置、条件保障、社会资源扩大等学校的支持保障能力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督政是中国的特色,发挥着“两基”“均衡”事业不可替代的护卫作用。 激发中小学运营活力,当务之急依然是使用好督政这一利器,多次把刀刃向内,勇敢地促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自我革命,打破利益固化壁垒,彻底放下应负的权力,完全承担责任
加强学校运营监督指导,保障学校执行政策的有力性。 《意见》对学校运筹学的自主权作出了非常具体的规定,这是激发学校运筹学活力的突破口,改革的魄力之大是显而易见的。 值得观察的是,为了走出“放开就混乱,放开管就死”的怪圈,必须做出放开管的结合,特别是要对每个人发挥教育监督的监督、指导、服务的作用,避免改革崩溃。
在学校自主权的运用中,必须加强监督,防止学校懒惰的政治,因为有可能接触利益调整和矛盾,所以产生了无用的问题。 要加强调查指导,处理学校能力不足、不能用、不能用、不够的问题。 要加强监督,防止学校滥用、权力滥用,确保相关人员负责,使用权利监督,使宝贵学校的自主权在制度笼子里规范运行,有序发展学校的活力。
加强教育评价的指导作用,激发学校运营校内的动力。 教育评价改革历来被认为是“世界性难题”“先导之战”“最硬之战”,改革的难度进一步说明了其重要性。 《意见》加强评价指导作用,加强校内激励作用,加强学校文化的领导作用,加强高质量学校的领导作用,对教育评价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期待。
要用好的教育评价这个指挥棒,让政府、社会、学校树立正确的政治学观点和科学的教育质量观,坚决打破“唯分数”“唯升学”的倾向。 搞好教育评价这一度量衡,以先进的教育评价理念、科学评价标准、严格的评价方法,得到对学校、校长、教师、学生权威的评价结果,实现教育评价的领导、诊断、激励等作用,比较校长和广大教师办学的动力
加强学校自我监督体系,形成现代学校的管理能力。 近年来,随着校本管理运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推进,学校自我监督体系和自我评价制度的建设受到重视。 《意见》在学校自主实施教育评价、完全宏观管理、完全内部管理、完全社会监督等方面提出了一点制度设计。
中阀、国阀发行的《关于深化新时期教育监督体制结构改革的意见》也提出“指导学校建立自我监督体系,优化学校内部管理”。 学校自我监督评价是学校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也是监督制度的重要一环。
学校强化自我监督评价意识,加快完善校内监督评价制度,同时与党的领导、校内民主监督、家委会的参加、社会监督、政府监督等各制度比较有效地联系起来,构建内外结合的立体监督机制,根据学校法律自主办学
(作者单位: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澎教育网》年11月10日第5版
标题:要闻:精准督导激发学校更大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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