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贵州:实行“籍随人走” 严防“高考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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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教育网-中国教育情报网(记者景应忠)贵州省日前发表了《贵州省外来者带着孩子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从2023年(含)高考开始实施。 根据《规定》,学籍管理按等级办学,等级管理大体实行“籍随人而行”,严防“高考移民”。 不符合本《规定》的考生,可以在贵州省报考高等专科学校。
《规定》中所说的外来者转移孩子,是指贵州省以外的户籍或高考报名结束前户籍转移到贵州省的各种黔职业者的孩子。 《规定》确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贵州省申请高考,不受考批限制:考生在贵州省小学、中学、高中阶段学籍完整,在学籍所连续在学校实际学习12年,贵州省小学 考生在贵州高中阶段完成学籍,在学籍所上学连续三年实际学习,贵州高中学校毕业。 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包括租赁),按规定连续居住在贵州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灵活职工) 3年。 考生户口在高考结束前转入贵州6年,在贵州中学、高中阶段完善学籍,在学籍所学校实际学习6年,从贵州中学和高中学校毕业。 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在高考报名结束前迁到贵州,考生在贵州高中阶段完成学籍,在学籍所连续三年实际学习,从贵州高中毕业。 考生的父亲(或母亲)是驻黔部队的现役军人或安置在贵州的退役军人,考生及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在高考结束前迁到贵州省,考生具有贵州省高中阶段的学籍,在学籍所在校实际上连续学习一年,贵州高中 考生父亲(或母亲)经贵州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组织程序转入或录用贵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考生户口在高考期满前转入贵州,报考
《规定》提出考生资格审查实行公示制度。 县级招生机构和考生要上学,在报告关于考生的消息之前,必须在公开栏(网站)和所在班级至少公布10个工作日的考生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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