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全部制办学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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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关于推进职业大学混合全制学校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教职厅函〔〕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确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振兴职业教育训练,鼓励股份制的迅速发展、全份制混合等职业大学和各种职业训练机构”。
为了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年9月,山东省结合职业教育创新迅速发展高地建设,深入推进职业大学混合全制改革,确定学校形式,设立要求和学校管理,在财政资金、融资、税收、土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这项政策的出台,充分动员公司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积极性,以“混”促进“改”,推进多元学校结构的形成。
现在,请将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委编辑室等14个部门共同印刷的《推进职业大学混合全制学校运营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职字〔〕1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实际学习供参考。
关于就业情况,请迅速向本公司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部门报告。
附件:“关于推进职业大学混合全制学校的指导意见(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
九月二十三日
标题:要闻:教育部办公厅转发山东省《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全部制办学的指导意见
地址:http://www.ptwc.com.cn/zyjy/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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