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宣传样式合同,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
本篇文章1449字,读完约4分钟
宣传样式合同,促进校外培训机构的规范经营
校外训练机构的示例合同是学生选择机构和维权的指南
教育部、市场监督总局最近发布了《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复印件)》,培训者(学生)家长和开展中小学生校外培训的培训机构签订并参照采用,双方采用本合同的电子版电子商务平台
为培训者(学生)家长提供与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签约的参考合同,满足选择培训机构的学生家长的期望,规范培训机构的经营行为,减少合同纠纷,特别是退费纠纷,也是维护培训者合法权利的积极尝试
教育部、市场监督总局不要求所有校外训练机构采用该合同,但为了维护训练者的合法权利,校外训练机构必须积极采用该合同签约,训练者像校外训练机构使用示范合同签约一样
从以前发生的训练者和提供训练的机构的纷争来看,合同不规范,训练机构和训练者的权利、义务不明确,训练机构单方面提出《霸王条款》,利用监护人的维权意识不强,对监护人进行有关国家的规范 结果,训练者和训练机构的纷争仍在持续,训练者基于合同维权的情况下,发现合同本身有脆弱性和机构设定的“陷阱”,“维权很难”。
《中小学生校外训练服务合同(示范复印件)》能比较有效地处理这些问题。 根据合同,这也是在选择教育机构时,通知父母应该注意几个事项的“教育文件”。 例如,合同中甲方(提供训练者)应该明确记载的消息是机关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一致)、营业地址(与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一致)、批准机关、登记机关、营业执照编号、营业执照比较有效期、在线机关ICC 以往,有时具有合法资格的机构提供培训服务,但有些学习者的父母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向机构说明自己具有合法资格的证书、资料的发行 示范合同复印件,向训练者提供向父母索取这些资料的资料清单。 可以避免向没有合法资质的机构欺骗监护人。
此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培训机构一次向乙方收取时间幅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或者变相的网上培训机构按上课时间收钱时,各科室必须一次重复收取60小时以上的费用。 这个规定是为了减少预付款经营模式引起的退费纠纷,让训练机构提高训练质量以吸引学生的继续费,但依然是训练机构擦边球,违规收钱。 例如,一年收到四份合同,一些学生的家长就会被训练机构的折扣优惠所迷惑,协助训练机构的违反操作。 在示范合同中,“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征收训练费用。 甲方在收到训练费用后,必须立即向乙方开具正规发票”时列举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告知监护人国家规定,要求训练机构严格执行规定。 有了示例性的合同,训练机构也很难混乱。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示例合同决定了培训的退款条款。 乙方包括培训班正式开班前的几小时,或者开班后的几小时前可以提出退学的,有权要求全额退款。 因乙方原因申请提前退学的,列举双方可以约定的退款方法。 这明确了退款条款,训练机构不能再抓鱼,事先以约定不明确为由拒绝学生家长的合理退款需求。
当然,这些都取决于训练机构必须使用例示合同,以及家长要求训练机构在例示合同中签订合同。 如果监护人对合同签订采取冷漠态度,不认真考察训练机构的资质,在训练机构的焦虑营销攻势下,担心不上班而进行支付的话,那是有样式合同还是训练机构提供的自制合同? 这样的父母其实是助长训练机构的违规经营行为,促进训练机构的规范经营,客户的理性、成熟是极其重要的力量。 从这一立场出发,示例性合同为学生家长提供了选择有用的训练机构、维权的指导方针,使家长合理成熟。
(作者是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六月十六
标题:要闻:宣传样式合同,促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经营
地址:http://www.ptwc.com.cn/xqjy/770.html
免责声明:澎湃教育网是国内权威的教育门户网站,发布的内容来自于网络,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澎湃教育网的李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