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天津: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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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教育网-中国教育信息网信(记者陈欣欣)为了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的预防管理体系,维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员的合法权益,最近天津提出了《天津市中小学
根据这项规定,党组织书记、校长是学校安全事业的第一负责人,对学校安全事业负总责任。 每个学校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干部和四名专职保安人员,应根据师生员工的总人数增加。 学校的入口应该全天候保护。 学校应设置高两米以上的围墙和其他物理屏障,安装电子围栏。 学校必须在汽车进出学校门口的位置设置汽车抵抗装置,在学校门口、车辆容易受到碰撞的区域设置防撞设施。 学校必须设置安全监视室,通过管理软件实现本公司的视频图像收集、警报、电子巡逻、系统新闻的联动管理。 视频图像采集系统必须连接全市视频监控网,警报信号必须比较有效地访问公安机关,执行“一键警报”。 学校要在校内的重要地方增设“一键警报”装置。 学校定期组织师生开展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训练,中小学每月开展一次应急避难训练,幼儿园每季度开展一次应急避难训练。
通知说,学校未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学生和教职员死伤的。 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虚假报告、虚假报告或者不延期事故调查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要闻:天津: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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