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广东立法确定教育惩戒边界——对推搡争抢等违规行为,教师应制止批评
本篇文章804字,读完约2分钟
澎湃教育网——中国教育信息网(记者刘盾通讯员黎鉴远)最近在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通过了《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简称《条例》),决定通过立法给予教师教育惩戒权,详细教育惩戒复印件
《条例》列举了适用教育惩戒的情况。 中小学学生在校园里有用硬物投掷、推、抢等违反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的,教师必须制止、批评,根据现实情况,可以采取适合其年龄、身心健康的教育惩戒措施。 《条例》还强调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态体罚或辱骂、辱骂和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违反学校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下,《条例》确定了学校可以批评教育,谈论学生家长。 情节严重的,必须给予纪律处分。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可以根据学生违反纪律的情况、结果和影响,给予开除学籍之前的处分。 未成年学生有恶劣行为的,也可以在其监护人的陪同下,在学校进行专业的法治教育。
根据《条例》,学校如果发现学生在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区域内,有携带管制器具、吵架、欺负等违法行为,必须制止。 学校必须采取措施,保护和援助受害者,通知学生家长或其他近亲属,及时调查解决。 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条例》还规定,教职员如果有歧视、侮辱、虐待、伤害、猥亵学生等侵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行为,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校内安全责任事故怎么赔偿? 这个问题曾经引起过好几次家庭纠纷。 《条例》要求中小学和幼儿园购买校方责任保险,建立学生保险机制。 其中公务学校所需经费从公共经费中列支敦士登,民办学校从学费和自筹资金中支出。
为了更好地防止校园欺凌事件,《条例》还要求县级以上政府建立健全的校园欺凌防止员工协调机制,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欺凌防止员工早期警告、事件中解决和事后干预机制 发现学校的欺凌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展开调查解决。 必要时,学校必须向主管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标题:要闻:广东立法确定教育惩戒边界——对推搡争抢等违规行为,教师应制止批评
地址:http://www.ptwc.com.cn/xqjy/1034.html
免责声明:澎湃教育网是国内权威的教育门户网站,发布的内容来自于网络,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澎湃教育网的李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