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合肥发布办学行为“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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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湃教育网-中国教育信息网报(记者方梦宇)安徽省合肥市教育局日前发表《合肥市中小学的运营行为“十不可”》,为全市中小学、教师的运营及教育行为严格划定“学业红线”,违反者依法取消教师资格。
“十不”具体复印件是,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排名。 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分班和座位不可随便占用体育、艺术、综合实践等课程超过规定不得过度放学后作业学生的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习的侮辱、歧视、体罚或变态体罚的 任何形式的有偿家庭教师不得组织或参加学生的学业问题不得要求不辱父母的学生家长批改作业。
实施上述“十不可”行为之一的,经调查后,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根据管理权限按情节轻重按规则解决。 合肥市教育局明确存在违反行为的,要求取消与学校相关的模范学校、特色学校等荣誉称号。 取消两年内的审查资格在两年内取消申报民办学校奖补助资金的资格。 对相关校长、分管学校领导进行协商,深化对话,通报批评,依法处分或组织解决。 符合取消对负责的班主任、教师等人员进行相应解决的教师资格的情况,依法取消教师资格。 而且教育主管部门还开展审计监督,对“十不”的执行情况展开明察暗访,切实减轻违反教育教学规则、损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超重学业负担。
合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公布的全市中小学运营行为是“十不可”,第一是让学校确立科学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培养观,切实减轻违反教育教学规则、损害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超重学业负担,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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