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整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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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局、教育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
中等职业教育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劳动者素质、推进我国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对经济繁荣、促进就业、消除贫困、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目前,有些中等职业教育学校贫困家庭的学生得不到比较有效的帮助,因此不能顺利完成学业。 有些中学毕业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顺利入学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这些问题制约了中等职业教育的迅速健康迅速发展。 为此,按照《国务院关于职业教育快速发展的决定》(国发[2005]35号)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助学政策体系,吸引越来越多的中学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现在对加快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体系提出以下意见。
一、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事业,指导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重复科学的迅速发展观,认真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满足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中等职业学校、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体在资助体系中的作用,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构建广泛、形式多样、功能完善、机制健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体系,
二、政府主导,多渠道筹措资助。 实行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制度,资金来源的主要途径是各级政府。 各级财政要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的资助力度,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动员中央财政适当补助的大体,动员领域公司和社会各界提供资助。 金融机构也要向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的学生提供补习贷款。
三、建立贫困家庭的学生补助金制度,安排专业资金,为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的学生入学提供补助。 从2006年开始,中央财政配置专项资金,建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补助金,援助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的学生。 各地财政必须安排相应的特别资金设立奖学金。
四、建立奖学金制度。 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立政府奖学金、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资金来源是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领域的公司。 奖学金第一要用来支持品学兼优的学生。 其中,政府奖学金主要由省、市政府安排特别资金设立。 专业奖学金和定向奖学金由相关领域的公司或地方政府设立。
五、建立以学生参加生产实习为核心的助学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多次推行“以服务为宗旨,重视就业”的学校方针,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学生在最终学年向公司等使用者实习,通过顶级实习获得一定的报酬,支付学习和生活支出。 然后,必须建立和完善半工半读制度。 有些职业大学通过半工半读,开展学生免费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飞行员。 各地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须积极探索和逐步完善这位员工作为建立中等职业教育补助制度的重要措施和援助学生的比较有效的方法。
六、建立学费减免制度。 中等职业学校建立了学费减收和免除制度,贫困家庭的学生,特别是孤残学生、单亲贫困家庭的学生、父母失去劳动力的学生、少数民族的学生、烈士的孩子、享受城市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是因突发事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各中等职业学校每年配置事业收入的5%以上的资金,专门减免贫困家庭学生的学费。
七、建立补助金或延期支付学费的制度。 为了鼓励和吸引金融机构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小额补助金,地方政府可以打折(因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通常年龄小,有些入学时尚没有承担完全民事责任的能力,补助金是学生 另外,有实力的职业学校在学校集中融资后,与学生家长协商确立了延期学习费用的合同,可以吸引越来越多的学生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八、建立社会援助制度。 各地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的学生援助职工的金融机构、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公民个体必须采取比较有效的激励措施。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体通过政府部门或者非营利组织为援助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而给予的捐赠,对照相关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在缴纳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社会助学基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允许捐赠数额大的法人或自然人冠在基金前。
九、各地要从职业教育改革和快速发展大局出发,充分认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事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事业。 从实际出发,要制定当地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的资助计划,增加投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保证资助体系的比较有效运作,逐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方面。 要加强管理,确定专家具体支持贫困生的工作,彻底调查,掌握贫困学生特别是困难学生的状况,严格掌握标准和条件,切实落实给需要支援资金的学生。
十、加强资助事业的监督管理。 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的学生支持员工接受社会监督,经费的采用情况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 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为特别资金专用,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压迫和挪用资助。 如果有上述行为,在调查后认真处罚。 财政部和教育部对各地、各学校支持贫困生就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价。 表彰对完成的地区和学校的补助金,批评员工的失误。
十一、加大推动力,使各中学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都能获得资助新闻。 每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期间,各地、各学校都要充分利用信息媒体等途径,广泛向中学毕业生和社会推广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 各中等职业学校在印发招生纲要和入学通知书时,要介绍支持贫困生就业的相关政策和支持本校贫困生就业的具体措施,使资助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确保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就业。
标题:时讯: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完整中等职业教育贫困家庭学生资助体系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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