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青岛:72项“负面清单”规范中小学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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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报(记者孙军)日前发布通知,将学校违规举办和民办学校举办等42项行为列入“全市普通中小学运营行为负面名单”,将学校违规安排学生参加实习等30项行为列入“全市中等职业学校运营行为负面”
这是该市继“学校权限转让名单”“学校管理肯定名单”之后的另一个制度突破,基本构建了“三张名单”管理的系统化学校管理系统。 这个负面清单整理了各种教育法律、法规、规则中以学校为行为主体的禁止性规定,而且多次表示以问题为导向,在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违规操作或大众关心度高,强烈的教师有偿补习,学生的课程负担
青岛将贯彻执行负面清单的情况纳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管辖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绩效评价和监督范围,当学校出现负面清单中列出的情况时,在当年的绩效评价或监督判断中给予扣分解决。 清单复印件与文明单位、文明校园、阳光校园等学校综合判断负面清单的几个事项同步编入,根据判断要求处理。 此外,加强监督审查,确保负面清单管理得到落实和实效。
《澎教育网》年12月17日第3版
标题:要闻:青岛:72项“负面清单”规范中小学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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