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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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教育公平,让越来越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生享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根据国家和教育部关于重点高校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的工作部署,华东师范大学每年继续实施大学专业计划的招生。
、招生专业范围
招生省和专业范围参照下表(最终以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为准),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1 .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为山西、内蒙古、福建、江西、山东、湖南、广西、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2 .其他专业(不包括公费师范专业),招生省为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等。
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用省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满足我校向考生报告的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
二、报名条件
第一,在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包括县级市)以下的高校勤奋学习,招收成绩优异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明确。
考生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
(一)考生符合年统一高考的条件
(2)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考生在当地连续3年以上具有户籍
(3)考生有户口的县高中连续三年取得学籍实际学习。
注:我校高校专业计划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学生。
三、报考手续
1 .我在网上报名了
考生必须在“高中专业程序注册系统”( gaokao.chsi/gxzxbm )注册,注册时间为年5月9日~5月25日。 考生必须把申请材料入住登记系统,入住材料必须采用扫描,为了能清楚地阅读申请材料,不得使用倒装。 由于申请入驻资料不完整、不清楚,影响资料审查的,由考生承担相应结果。
申请资料如下。
(1)申请书(系统生成、印刷)需要考生在各页上签字,加盖中学印章。 申请书包括基本新闻、中学新闻、成绩新闻、个人陈述、志愿者新闻、综合新闻、户籍学籍新闻等。
(二)考生本人身份证(包括正反面)。
(三)其他学科的特长说明资料。 包括各类获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经验和成果等。
考生不需要把纸质申请资料邮寄到我校。
2 .各省(区、市)负责考生户籍、学籍等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查。
3 .学校审查
学校根据考生高中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实践表现、特长展示和说明等申请资料,综合评定初审合格者,明确,公布初审合格者。
4 .明确区分专业计划
学校根据各省初审合格人数和科类情况,明确了各省专业计划,并在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 )上公布。
5 .填写志愿
初审合格、无异议的考生,高考总分(包括政策积分)为所在省相应科室类的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合并本科批的省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明确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的最低录取控制
没有按照要求填写高中专业计划志愿者的考生将不再享受我校高中专业计划的录用资格。
6 .大学入学考试合格
根据学校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我校高中专业计划名单,根据公布的各省专业计划,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采用,根据专业志愿者和学校招生章程,显然大致采用专业。
同分解决的大致情况:高考成绩相同,依次比较高考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个总分、语文、数学两个总分、语文单科高考分数。 在最下位的同分没有满足招生计划,被录用的情况下,也在这同分基本解决录用和退段。
生源不足时,招生计划要么调整到生源更好的省份,要么转入其他批。
学校特别计划的最终合格者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大学入学考试平台上公布。
四、观察一些事项
1 .考生必须承诺提交的所有资料都是客观、真实的。 提供伪造、改变、篡改、伪造户籍等虚假个人新闻和虚假申请资料的考生,均认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今年高中专业的应聘、审查和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取消今年的高考、考试和录用资格,根据情节程度暂停1-3年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2 .在高校专业计划招生工作中确认违反的,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反行为解决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6号令)解决,取消考生继续参与后续认定工作的资格。 取得高中特别认证资格的,取消认证入学的,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解决。
3 .高考体检不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业务指导意见》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或调整为适合专业。
所有招聘消息都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后,必须立即关注网站新闻的网站新闻没有及时查询而产生的结果由考生承担。 高考志愿者的注册工作根据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
5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从事高校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没有举办任何形式的指导班。
6 .教育部或有关部门如有调整,我校相应调整。
五、指导和监督机制
1 .高校专业计划的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重大的一些事项由招生工作指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 .招生工作受校纪检察部门监督,积极接受社会监督。
六、联系方法及其他
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200062 )
联系方式: 021-62232212
微信公共平台:华东师大本科招生
华东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 zsb.ecnu.edu
监督电话: 021-54344605
监视邮箱: jwjc@admin.ecnu.edu
七、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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