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从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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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通知
教学〔〕五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省、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高等学校、部省共同建设各高等学校。
党的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强调加强就业优先政策,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完善集体就业支持体系。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就业事业的关键。 2021年高中毕业生就业情况多,繁杂,就业事业任务艰巨。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定就业”、“保就业”的决策部署,教育部实施“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行动”,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体系,全力促进大学毕业生更充分和优质的就业,服务于国内 这里关于几个事项如下通知。
一、积极开拓政策岗位
1 .充分利用稳定的就业政策。 各地教育部门与相关部门合作,将稳定的就业政策向大学毕业生的要点倾斜,实行党政机关、事业部门、国有公司等今年2年空缺勤的第一录用应届毕业生等政策,统一调整录用安排,到2021年6月末为止
2 .积极扩大基层就业渠道。 各地高校要与有关部门合作,围绕农村振兴战术的实施、农村建设行动的服务,“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本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组织招聘员工,实行学费补偿补偿、升学优惠等政策 各地教育部门要协调相关部门,尽量扩大地方性基础就业项目的规模。 鼓励使用市场化社会化方法,给予越来越多的政策支持,要求毕业生围绕城乡基础社区各种服务就业创业。
3 .深入推进大学生征兵事业。 各地高校要配合兵役机关实行“两征两退”改革创新要求,一年实施两次大学生招生事业,分别安排在2-3月、8-9月,预征事业提前两个月进行,第一批重点要动员招收大学毕业生。 加强军地协同,按照新的时间节点,制定当地本校大学生征兵事业方案。 实施更强有力的激励政策,从2021年开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招聘规模从现在5000人扩大到8000人,从2022年开始普通专科学校不能招募退役的普通高等职业大学(专业)毕业生 加强征兵动员,重点推进新的激励政策和新的体检标准,提高招生规模,特别是毕业生招聘比例。
4 .扩大科研助理的招聘规模。 各地高校要落实科技部、教育部等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把科研助理岗位作为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 增强科研助手的岗位魅力,执行社会保险、户籍文件等相关政策,合理明确报酬标准。 各大学必须由本科及科研小组招聘科研助手给予经费、政策等支持。 科研助手的岗位和实际录用人数作为“双一流”建设监控指标,包括免除研究生名额的重要参考因素。
5 .促进各类升学和就业事业的有序联系。 各地大学必须统一安排各类升学考试时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于2021年5月底完成,普通专升本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于2021年6月底完成。 高校招生、教务部门要共同组织实施第二学士学位政策、招生计划、考试录用等员工。
6 .制定正确的使用者指南。 切实把握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整体方案”,落实落地员工,各省级教育部门与有关部门协调合作,由党政机关、事业部门、国有公司带头指导“唯名学校”“唯学历”使用者 各地大学必须建立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将被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定期向毕业生发布警告消息。
二、积极开拓市场化岗位
7 .建立就业岗位开拓的新机制。 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委员会,广泛筹集了市场化、社会化就业创业资源。 组织开展要点省、要点城市、要点领域、中小企业等就业创业供求对接系列活动。 各地大学必须主动联系用人单位和录用机构,以多种玩法拓展职场新闻来源。 鼓励区域性、领域性和联盟性的招聘活动。
8 .扩大新兴行业的就业空之间。 各地大学发掘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中的就业机会,使毕业生发挥智力特征,达到战术新兴产业的就业创业。 鼓励毕业生在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行业多种多渠道就业。 协助有关部门完善的社会保障和灵活的就业支持政策。
9 .继续通过创业推进推进就业。 加大“双创”的支持力度,与有关部门一起执行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继续召开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会。 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专业活动”,发挥创业孵化基地的作用,迅速发展各类创新创业大会获奖项目的成长,发挥效果,带领越来越多的毕业生实现就业。
10 .推进就业实习见习。 建立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新闻平台,收集和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实习岗位新闻。 各地高校要把实习作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加快完善的就业实习管理制度,深化校企校地合作,建设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开发越来越多的就业实习岗位,不要推进越来越多的毕业生通过实习实现就业 有关部门实施“三年百万青年培训计划”,不断提供网上就业服务,推动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就业培训。
三、进一步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
11 .加强就业育人实效。 各地大学要把毕业生就业作为立德树人的重要环节,作为“三全育人”的重要复印件,不断健全“就业思政”的从业体系。 开展以“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为核心的就业主题教育活动,通过政策形势讲座、模范示范指导等形式,使毕业生追求个人理想融入现代化国家建设的新征兵,融入国家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行业就业
12 .加强职业快速发展教育和就业指导。 加强大学生职业快速发展教育,组织开展“全国大学生职业快速发展教育活动月”等活动。 举办“互联网+就业指导”公益直播课,建立“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专家库”,构建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名师收费课”。 各地大学与不同年级相比开展学生职业快速发展和就业指导活动,提供职业快速发展咨询和就业心理咨询服务,使学生建立健康、积极、合理的就业心理学。
13 .建设优质就业服务平台。 加强就业服务新闻化水平,优化完整的“24365校园网络招聘服务”,建设“24365大学毕业生智慧就业平台”,构建部、省、学校连通共享的优质就业服务体系制度,构建大学就业工作 各地大学必须共同参与《24365岗位精选计划》的实施,准确收集岗位要求和求职意向,准确向高中毕业生推送岗位消息。 完全优化本地本校的网上就业服务,提高人岗匹配的精度和实效性。
14 .加强积分小组的就业支持。 实施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提高行动,开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培训。 各地的大学必须建立低收入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支援事业手册,根据“每人一段”“每人一策”的要求寻求支援,支持有就业欲望的贫困生尽快就业。 继续实施全国高校和湖北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一助一”行动,扩大合作内涵,推进“一助一”行动纵深快速发展。
四、完全就业统计评价
15 .健全毕业生就业统计机制。 采用“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合同和毕业目的地注册平台”,宣传实现部、省、学校三级就业数据的实时同步共享。 有条件的地方和高校可以探索推进毕业生本人直接申报、学校阶段性审查、省级审计的就业统计方法。 完全签约进展情况周报和就业情况月报机制。 继续监视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委托国家统计局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抽样调查。 从2010年开始,在各类审计、考核等工作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本地区高校的初次就业率数据。
16 .健全就业统计检查机制。 严格执行就业业务“四不许可”的规定,不允许任何方式让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得允许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毕业生合同挂钩,不得以挨家挨户管理为由说服毕业生虚假就业协议 建立就业数据调查机制,委托第三方机构提取就业数据。 建立、省略二级就业统计通报机制,统一发布通报电话和邮箱,实名通报人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回答当事人。
17 .推进就业事业的综合评价。 各地高校要改革就业评价机制,建立分层就业评价指标体系。 把毕业生作为西部、基层、困难的边远地区和要点行业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就业评价考核的重要复印件。 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制度,更好地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对高校招生、学科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的反馈作用。 继续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大规模跟踪调查。
五、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
18 .执行就业事业“一手工程”。 各地大学要把就业事业列入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 各大学要成立就业职工领导小组,第一要由同志担任组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教职员共同参与,形成全员抓住就业,促进就业的就业结构。 建立教育部门、大学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进行毕业生就业服务的机制,促进公共就业政策和服务资源多惠及高校毕业生。
19 .加强就业业务促使检查。 要点建立审计机制,教育部把毕业生就业事业纳入党中央重大教育决策配置审计、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职责评价、学科专业判断、高校领导班子年度审查等重要复印件。 及时监督检查各地各大学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 各地大学必须建立健全就业人员的审计、通报、协商、问责机制。
20 .加强就业员工建设。 各地高校要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保障,严格执行就业机构、人员、场所、经费“四位”的要求,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校级专职就业职工。 定期开展业务技能训练,提高专业化素质。 鼓励高校院系专业设置就业指导员,建立全员参与就业事业的长期机制。 各地要把高校“四位”的要求和就业职工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就业进展情况的审计重要复印件。
21 .选择树宣传就业创业的典型。 发挥就业创业的典型榜样发挥领导作用,重视挖掘毕业生就业创业中出现的优秀典型,开展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典型示范招聘活动,并以多种形式总结和宣传先进经验。 鼓励各地各大学结合当地本校的实际,培养选择树促进就业创业的典型经验,组织筛选优秀榜样和优秀成果。
22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积极开展就业服务事业。 各地大学要根据当地新冠防治肺炎疫情的形势,制定就业事业疫情对策方案,实现科学有效的预防管理、安全有序的招聘。 各大学必须根据当地疫情防治要求,以毕业生参加实习、面试和用人单位入学开展宣传、招聘活动为条件支持。
23 .做好就业总结推进事业。 开展完全就业诱惑机制,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推进月”、“全国大学生就业创业示范视频播放”等系列活动,大力推进支持国家和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营造全社会支持就业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地大学要运用各种媒体渠道,推进促进就业的好方法的好经验。
各地大学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实际深入开展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专业制定就业方案,及时总结进展情况。 各地2021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和事业总结请分别在2021年8月10日前向教育部报告。
联系方式:胡智林唐小平
和邮箱: 010-66097835,xssjyc@moe.edu
教育部
十一月二十日
标题:要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届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从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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