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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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印发《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关于“唯论文”不良指向的一些意见》的通知。
教社科〔〕三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各高等学校、部省共同建设各高等学校,部内有关司局、有关直属单位:
“打破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指向的几点意见”在教育部党组会议上审议通过。 现在印在你们身上。 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各地高校必须切实提高政治立场,加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制定相关制度文件,迅速开展学风教育和专业整顿行动,逐步落实情况和经验方法于2021年5月31日前提交教育部社科司。 关于执行中意见的建议,请立即向教育部报告。
教育部
十二月七日
关于打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坏指导的几点意见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哲学社会科学实务座谈会上的重要演说精神,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国务院颁布的《深化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整体方案》,切实扭转当前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存在的“唯论文”不良指导 全面优化学术生态,提高研究质量,加快高校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目前提出了以下意见。
提高思想认知。 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论文是科研活动的产物,是知识传承创新的载体,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价值评价特征和重要的育人功能。 目前,大学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平台审查、科研奖励、人才评价、职称评定、岗位聘任、领导遴选、学位授予、业绩分配、学校审查、资源配置等过程中在不同程度上存在“唯论文”现象,简单地作为论文期刊的 无视学术著作,决定咨询报告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等其他象征成果的质量、贡献和影响等,学术功利化浮躁化、创新创造动力不足、违反人才成长规律、侵蚀学术风气、污染学术生态等系统 从加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和深化新时期教育评价改革的高度必须坚决纠正。
二、做正确的导游。 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第一身份是教育工作者,第一职责是教育工作者,执行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强价值引领,弘扬优良学风,追求学术报国勾结科学研究、论文发表、成果全过程,习近平新时代的中国特色 重复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指导,多次与时代同步,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品奉献人民,以明德引领风尚,多次体现继承性民族性、独创性时代性、系统性专业性,比较有效地支持社会主义意识形态 各地高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重复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行业领导地位的根本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弘扬科学精神观、创新质量观、服务贡献观 以学术质量和社会效益作为学术评价的重要标准,建立有利于研究和创新创造的评价制度,让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努力成为先进思想的倡导者、学术研究的开拓者、社会风尚的领袖、党政府的坚定支持者
三、严格的底线要求。 不要轻易用刊物、头衔、荣誉、资历等评价论文质量,防止“刊评文”“刊评文”“人评文”。 不要过分依赖国际数据和期刊,防止国际期刊论文至高无上。 为了追求国际发表故意矮化中国,不能损害国家主权和安全迅速发展的好处。 不要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量、引用率、影响因素等指标简单地结合资源分配、物质奖励、绩效工资等,防止高额奖励论文。 不能把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量作为领导岗位选择录用、人才计划申报审查的唯一指标。 不得将ssci、cssci等论文收录数量作为教师招聘、职务(职务)评价、人才引进的前置条件和直接依据。 不能把学术杂志发表的论文作为授予学位的唯一标准。 不能把学历、职称等作为在教育系统学术杂志上发表论文的限制条件。 不要进行多头评价、重复评价,不要严格控制论文涉及的评价活动的数量和频率。 不得盲目采信、引用、推广各机构发表的排名,不得过度依赖以论文发表情况为第一衡量指标的排名评价。
四、优化评价方法。 多次对评价进行分类,向不同类型的大学比较人文学科、社会科学等不同学科的行业、基础研究、应用对策研究等不同的研究类型、教育为主型、教育科研型等不同教师岗位的类别,以及“绝学”、冷门学科等特殊行业, 健全综合评价,对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从思想政治、教师风、教育教育教育、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快速发展等方面进行评价,强调道德、能力、业绩和质量、贡献、影响。 探索多元评价,建立比较优秀的网络文化成果、发表在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上的理论文案、咨询报告的评价机制。 推进代表性成果评价,以研究成果为第一评价对象,在项目管理、平台建设、成果奖励、角色评审等过程中,审查论文、著作、咨询报告等代表性成果的政治角度、理论创新、学术贡献和社会 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对经济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在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以不作限制要求。 完全同行评价强调同行专家在科研评价中的主导地位,重视个人评价和团队评价的结合,严格规范专家意见为主、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专家审查行为,专家的选定制度、承诺制度、回避制度、信用制度、
五、加强学风建设。 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从国家至上民族到人民,结合理论和实践,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传教育,提高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学术感情和学术行动,建设风清气正、互学互鉴、积极提高的学术生态。 加强学术共同体建设,优化组织结构,打破论资排辈,打破裙带菜关系,重视吸收年轻学者的参与,加强学术自律和监督,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本行业优势的学术规范。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加强全集教育、预防、监督、处罚一体化的学术诚信体系,建立学术诚信文件,部门间共享科研诚信新闻,对严重违反科研诚信的负责人采取共同惩戒措施。 学术不端的“零容忍”,在职务审查、项目申报、成果奖励等方面严格限制学术不端行为,提高处罚力。 加强学术杂志的建设和管理,加快提高学术杂志刊物质量和传播力诱惑力影响较大的公共说服力。 推进优质教育研究类学术杂志建设,健全鼓励高校学报向教育研究倾斜的质量监督机构和退出机构,消灭《关系稿》《人情稿》,发生重大违规行为,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认真追究相关机构和个人责任。
六、健全长寿的机制。 教育部修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地、学风等建设管理方法,落实大学学术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发挥每一个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加强对第三者评价机构的监督,遵循学术快速发展规律 在“双一流”建设的动态监测、效果评价及学科判断中,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数等数量指标。 各地大学打破“唯论文”不是不必要的论文,必须正确理解ssci、cssci等相关引文索引的作用和功能。 按照质量标准同等对待国内和海外期刊论文,鼓励越来越多的成果在有影响力的国内期刊上发表,同时鼓励面向海外期刊发表优质论文。 实行主体责任,及时修改完全相关制度的方法,多次进行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有机结合,多次激励制约,并让广大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遵守初衷,遵守淡泊名利,深入研究,铸造精品
七、开展专业整顿。 各地大学必须比较10个“不可”组织“唯论文”问题专业的完善,开展学风教育和预警活动,重点是自我修复中评价指标是否单一,评价成功,高额奖励论文,模仿代理论文,非法买卖论文,学风建设虚化,, 教育部立即总结宣传各地各大学的经验方法,开展扩大正面典型推进的专业监督检查,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对缺乏执行力、问题严重的机构,根据情况责令协商、批评通报、公开曝光、纠正
标题:要闻:教育部印发《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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