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中德专家学者线上线下共同研讨“中德法治快速发展与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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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同济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中德法治快速发展与法律教育”研讨会在该校举行,副校长吴志强出席并致辞。 德国洪堡大学院长matthias ruffert、康斯坦茨大学院长hans christian roehl、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前秘书长christian bode是同济大学、海德堡大学、波恩大学、慕尼黑大学、弗勒堡大学
吴志强在致辞中说,同济大学与德国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同济大学法学院多年来与德国著名法学院保持着密切的合作,从年开始与德国洪堡大学、康斯坦茨大学合作举办了“中德经济法论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吴志强向christian bode表示感谢。
同济大学-康斯坦茨大学法学双硕士项目的负责人康斯坦茨大学astrid stadler教授说,疫情给两所学校的跨学科交流带来了不便,但双方尽可能协助留学生克服了困难。 她认为中德法律教育交流有助于两国学生理解法治的异同,共同推进法律教育的进步,欢迎越来越多的中国学生与德国交流学习。
在“法治快速发展”的主题报告环节中,我校法学院院长蒋惠岭教授以“中国法治新快速发展”为主题,介绍了中国法律体系的形成、法治政府的建设,并介绍了中国近年来法院组织、法院管理体制、司法人事制度、诉讼程序、多元化纠纷处理 我校法学院陈洁蕾博士向会议专家介绍即将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创新性地单独编纂“人格权”,包括绿色大体、动产抵押、典型合同种类、个人新闻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慕尼黑大学的ruediger veil教授以“可持续公司治理”为主题,分析了公司治理短视现象的产生原因,探讨了欧盟颁布《可持续发展法》时的考虑事项。 波恩大学gregor tuesing教授和我校王倩副教授分别从中间比较法的角度,探讨了新冠肺炎疫情给本国劳动法带来的挑战和两国的应对措施。 德国洪堡大学的reinhard singer教授介绍了两周前在德国发表的《感染保护法》,包括佩戴口罩、维持社会交流距离等。
随后,中德学者讨论了法律教育相关话题。 海德堡大学教授mueller graff表示,德国的教育体制与美国大不相同,模拟法庭的开展可以提高学生实践和行政的“软件能力”、谈判管理技能、和解、提问和信息表达的能力。 我校副教授张禄略认为模拟法庭有助于提高法学学生的翻译能力、合作能力、讨论能力以及检索能力,可以训练学生提出问题、总结问题、向法庭展示观点的能力。 康斯坦茨大学的jochen gloeckner教授认为法学生有必要掌握法律秩序的重要性。 弗莱堡大学的卜元石教授从中德交流的角度介绍了在德国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中国学生的现状。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干部的训练无处不在的顾莺介绍了上海高级法院法官的训练和教育情况。 我校高旭军教授介绍了中国法律教育的相关改革情况认为中国法学学生更重要的是培养对法律的理解和解释、独立思考和自学的能力。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济大学法学院历来重视与德国的合作,洪堡大学和康斯坦茨大学每年签署双学位项目,共同培养了100多名中德学生。 年分别与波恩大学和海德堡大学签订了合作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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