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苏州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本篇文章4174字,读完约10分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现实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苏州大学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别墅湖校区位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阳澄湖校区位于苏州市相城区济学路8号。
高级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学校的水平和类型:公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
第三条颁发证书:达到规定年限内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符合苏州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苏州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大体,德智体全面审查、综合评价和优先采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苏州大学设立招生委员会,明确本科招生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录用,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招生委员会设立了本科招生指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制定招生计划、决定选拔测试方案、明确录用标准、审查录用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六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就业机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校纪委员会、监察部门监督本科招生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三章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录用大致
第八条按照“学校责任、监督招聘”的大体,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组织下开展我校本科招生录用工作。
第九条认真落实促进教育公平的中央决策部署,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需要、自身学业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省生源状况等因素,合理明确各省专业招生计划。 年度招生计划和分省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申请公布的为准。
学校的预约计划不要超过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第一要调节各地统一大学生源的不平衡,严格用于从高分到低分数依次采用。
第十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大分类招聘,考生申请高考的,可以将大分类申报为一个专业。 根据大类招聘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分专业,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专业的快速发展目标、有趣特长等,参加大类分流,进入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按学校招募的是中国语言文学类[包括汉语言文学(师范)、汉语言文学(基地)、中文国际教育]; 信息传播学类[包括情报学、广告学、网络和自媒体]图书信息和文件管理类[包括档案学、新闻资源管理]数学类[包括数学和应用数学(基地)、数学和应用数学(师范)、新闻和计算科学]化学类[包括化学 高分子材料和工程,包括功能材料]计算机类[包括计算机科学和技术,物联网工程]电子新闻类[包括电子新闻工程,电子科学和技术,通信工程]机械类[机械工程,机械
第十一条登记条件
1 .凡在出生地省级参加应聘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针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发行的《一般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通过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的进一步规范化b 另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和就业的现实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和技术专家,要求没有色盲,颜色弱。 报考医学影像学专业、护理学专业者建议身高男子1.65米以上,女子1.55米以上。 报考法医学专家,建议身高男性在1.70米以上,女性在1.60米以上。
3 .高考外语要求:外语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言考生的其他专业,进入学校后用英语安排外语教育,让英语以外的语言考生根据自己的情况,慎重地报考。
纳米材料和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英语成绩优秀,适应英语教学环境。 音乐表演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部分课程用英语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 .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家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5 .我校自主招生、高中专业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的考生,在公开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报考和享受我校相应类型的录用政策。
6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前批艺术类、体育类专业、7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中不合格(或d级)不得超过3门。 地方专业计划(大学编号1261 )、本科一批(大学编号1261、1508 )中,两个选择科目的等级为ab以上的本科一次(大学编号1266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学编号1635 )中,两个选择科目的等级为bb以上
7 .江苏省考生满足填写的专业志愿者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的要求,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满足填写的专业志愿者高考科目的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对填写的专业志愿者科类的要求
第十二条录用大体上
学校多次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大体、普通类、体育类和艺术类的专业分类按批次采用。
2 .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的报考情况,明确审查省级申请协议和考生文件的比例。 执行并行志愿者投稿的批次,调动比例几乎控制在105%以内。
我校本科招生按志愿录用。 批发完成,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剩余计划进行公开招募,募集后还没有完成的计划由生源调整到足够的省份。
4 .考虑加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总成绩参加专业录用排行榜。 我校在江苏省招生,实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关怀录用政策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基本同意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要点和要点。
5 .江苏省普通类专业升级考生选修课等级加分的政策:物理或历史科目等级达到a+的考生得3分,等级为a的考生得1分,其他选修课等级达到a+的考生得1分,考生以加分的总成绩拿到专业录取排名 自主招募,高水平运动队考生不接受选择测试科目的等级加法政策。
6 .高考综合改革考试省学生综合素质资料在特殊类型的招生中,可供注册资格审查参考。
7 .普通类专业录用方法:
⑵考生的专业安排大体上
江苏省考生分数优先大体上是根据加分后的总成绩安排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者之间不设置分数高低差。 如果考生加分后的总成绩相同,则比较原始投票点、选择科目的等级(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a+a+、aa、a+b+、a+b、ab+、ab、b+b+、bb )、语文和数学科目的总分(包括加分)。
内蒙古自治区使用“在招生计划1:1的范围内排队录用专业志愿者”,大致安排录用专业的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分数优先”的基本录用专业。
⑵非江苏省入级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按实际入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名次。 实际投标成绩是出生地省级按照投标规则生成的、我校接收的考生电子文件中实际出现的投标成绩(包括小数部分)。 实际投标成绩相辅相成,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按实际考试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评选科目中最高科成绩、评选科目中第二高科成绩的顺序排名。 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考生按实际考试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综合科目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大致只录取填写了这样志愿者的考生。
8 .体育教育专业对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省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实际投票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优先录用。 实际投资成绩相互作用,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序。
9 .外语文学类专业保送生、优秀选手免试入学、自主招生、高中专业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美术和设计类、音乐类、广播和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以前流传的运动专业等录取方法包括教育部、省(直辖市)
10 .国家专业计划考生、地方专业计划考生、面向江苏省部分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高中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结业后转入本科考生,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高考成绩优异,被相关专业考生录用,入学后有机会进入敬书院、唐文治书院、人工智能实验班学习。
第十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的关系规定严格开展新生入学资格的评审和入学体检的评审。 审查结果发现有人不符合录用条件时,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解决直到取消入学资格。
有欺骗、欺骗高考加分资格和合格资格、冒充入学等违反情况的考生,全部取消其入学资格,不进行学籍电子注册,向相关部门报告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我校新生录用实行完全学分制,学分制学费入账标准按照江苏省有关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 大分类招生,分流后按照所在专业的收款标准执行。 住宿费是每人每年500元到15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了以“培养、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评定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升学源地助学贷款、劳动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为主的“六位一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家庭经济 有关程序按照国家、出生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学校本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标准和录用规则等招生新闻查询。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录用业务结束后,学校将立即在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录用结果。
第十八条联系方法
学校网站: suda.edu
本科招生网站: zsb.suda.edu
就业地址:江苏省苏州市东环50号邮政编码: 215021
电话: 0512-67507943,67507949传真: 0512-67507943
电子邮件地址: zsb@suda.edu咨询qq:800039119
微信公众平台:苏大本科招生( sudazsb )
监狱电话: 0512-67507343
第十九条苏州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者个人招生就业,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以“苏州大学”的名义进行非法招募推广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者个人,学校依法保存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条本章程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对各种媒体摘录公布的章程复印件,理解错误的,以我校公布的完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事务会议审议通过,由苏州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标题:热点:苏州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地址:http://www.ptwc.com.cn/gkxx/3865.html
免责声明:澎湃教育网是国内权威的教育门户网站,发布的内容来自于网络,本站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只为传播网络信息为目的,非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btr2031@163.com,澎湃教育网的李湘将予以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