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教育部关于同意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设为新疆理工学院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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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设立新疆理工学院(公务)的信》(新政函〔2019〕13号)收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以及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根据教育部党组会议的研究决定,将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转变为新疆理工学院,学校的 取消新疆大学科学技术学院的建设。 以下是一些事项的来信通知。
新疆理工学院联独立设置的本科水平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区负责指导和管理。
二、学校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复社会主义学业方向,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快速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学校位于应用型高等学校,首要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所需的高素质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四、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迅速发展规模为8000人。
五、我部适时检查学校运营定位、运营条件、运营行为和人才培养质量等情况。
你的地区加强对学校的指导和支持,加大资源投入,诱发学校科学定位、内涵快速发展,改善和优化学科专业,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科研和管理水平,地方特别是边远地区的经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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