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关于规范河南省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招生广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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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内经国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成人高中、注册考试高中、中等专科学校)进行学历、非学历教育招生广告推广,根据文件要求,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刷《河南省学历,》
2、外省高校来我省推行招生广告(简章),必须持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加盖对外印章和大学印章,到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查备案后刊登。
3、省内、省外各高校网络远程教育在豫地进行招生广告(简章)的推广,必须先向教育厅高等教育所申报后向学生处报告审查。 大学学历教育的招生纲要和广告,向我们厅的学生处提交备案。
属于河南省教育厅审查范围内的广告(简章),必须经省教育厅审查同意,按下“河南省教育厅招生广告审查章”后广播、印刷。 推广复印件要真实准确,不要含糊,不要造假,不要随便修改审查的广告(简章)复印件。
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2006年3月13日
标题:时讯:关于规范河南省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招生广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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