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浙江大学2019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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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重点高校农村和贫困地区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9〕3号)的文件精神,越来越多的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
、申请条件
我校2019年自强计划(高校专业计划)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包括县级市)以下思想道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的高校农村学生,具体实施 要考学生,(必须满足2019年统一大学入学考试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在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口(3)本人有户口的县高中连续3年取得学籍实际学习。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查由各省(区、市)完成。
二、招生专业大分类和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自强计划的招生按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业计划的招生数量执行。
根据考生的实际报名情况和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的省别计划,申请各省级的招生申请,最终的招生计划和专业分布根据各省级的招生发表。
根据国务院、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招生计划向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适当倾斜,欢迎这些地区优秀的中学生踊跃报名。
三、登记程序
1 .网上申请:考生在注册系统( gaokao.chsi/gxzxbm/)注册后,按照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书,提交新闻,确认申请后下载印刷申请书,初中审查盖章。 考生不需要邮寄任何文件。 入住申请书的复印件必须与登记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复印件完全一致。 如果不一致,则视为无效。 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1日~4月25日。
.申请人的申报要求:考生必须从“招生类型”中选择“高中专业计划招生”,从“应聘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
3 .申请资料在网上提交:按照申请系统的指示完成填写,提交以下申请资料的扫描或照片,要求能清楚看到入驻图像,未按要求填写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 .申请书(需要中学审查签字盖章)扫描。
b .高中阶段说明第一获奖情况和其他自己特点和特点的资料,必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获奖证明书和相应说明资料的扫描,入住。 论文和专利不作为申报资料入驻。
c .申请书上必须确定“个人陈述”(直接填写对话框)向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验、社会活动、个人理想以及本校申请的理由。
d .考生必须在“附件”中填写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本主页、门户主页和考生户籍页面的扫描。
e .考生应在“附件”中填写“诚实承诺书”(点击下载,需要考生本人签名)的扫描。
考生必须确认志愿,没有确认志愿的人被认为应聘没有成功,我校没有初审。
四、选拔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各省(区、市)必须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查并进行公示,中学也要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布有关情况。 没有报名资格的考生在我校不初审。
2 .考生资料审查和资格认定:我校组织相关专家重新审查考生家庭户口、考生学籍和家庭经济状况等,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学科研究、获奖情况、社会活动、个人陈述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自强计划合格 当考生发现虚假情况时,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的入选资格。 如果没有异议,认定结果就会生效。
五、采用方法
1 .入选资格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 .填报志愿者:按照出生地省级招聘(考院)的统一安排填补我校自强计划(高中专业计划)的相应批次高考志愿者。
.合格: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省别计划合格。 根据各省生源的情况,录用时学校可以适当地在省间调整招生计划。
4 .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在高考成绩所在的省本科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合并本科批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根据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明确的自主招生按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执行。
5 .对取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的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选择科目等级的最低要求是2b。 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必须满足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各专业大类选考科目的要求。
六、监督制约机制
1 .学校招生业务小组指导学校自强计划的招生业务,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的实施,学校纪律检查监察部门监督全过程,坚决消灭暗箱操作、徇私舞弊、借阅权力的不良行为
2 .考生初审结果、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合格名单均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布,实施新闻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3 .中学必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审查,申请人必须根据“诚信”提供几乎真实准确的申请资料。 制造虚假的情况下,实际调查后,立即取消自强计划的入选资格。 已经录用或者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者学籍,报告相关教育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文件的规定解决。
七、申请我校自强计划不收任何费用。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照学校的有关政策给予经济援助。
八、本章与教育部的最新文件冲突,以教育部的最新文件为准。
九、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310058
联系方式: 0571-87951006
传真号码: 0571-88981979
纪检部门监督通报电话: 0571-88981497
电子邮件: zsc@zju.edu
招生网站: zdzsc.zju.edu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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