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公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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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公布修订后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从年12月1日开始实施。
李克强总理
十月七日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 1999年5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5号于2003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除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改年10月7日中华人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在科技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学技术强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务院设立下列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二)国家自然科学奖
(三)国家技术发明奖
(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第三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必须与国家重大战术需求和中长期科学技术快速发展计划密切结合。 国家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鼓励。 国家自然科学奖要重视前瞻性、理论性,国家技术发明奖要重视原创性、实用性,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要重视创新性、效益性。
第四条国家科技奖励事业重复中国共产党领导,实施创新驱动的快速发展战术,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培养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维护国家科技奖的公平性、严肃性、权威度和荣誉性,将国家科技奖授予追求真理、专注于研究、具有所长、专业、敢于攀登高峰的科技工作者。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审查和授权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是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相关方法制定和审查活动的组织工作人员。 对关系到国家安全的项目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必须实施绩效管理。
第七条国家设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等组成审查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审查和监督工作。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成员的人选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设置
第八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授予下列中国公民。
(1)在现代科学技术的尖端取得了重大突破,或在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上造就了优良的树
(二)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中,为维护巨大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环境利益或者国家安全做出巨大贡献的。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不分等级,每次授予2人以下。
第九条国家自然科学奖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明确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授予有重大科学发现的个体。
前项称量的大科学发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前人尚未发现或尚未查明;
(二)具有重大的科学价值
(三)为国内外自然科学界所公认。
第十条国家技术发明奖使用科学技术知识授予产品、技术、材料、器件及其系统等进行重大技术发明的个体。
前项所称重大技术发明,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前人还没有发明或者公开。
(二)具有先进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三)经过实施,为维护显著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环境利益或国家安全作出了显著的贡献,并且具有良好的应用前景。
第十一条国家科技进步奖为完成创新科技成果、应用宣传、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组织。
前款所称创新科技成果,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
(二)经过应用宣传,为维护显著的经济利益、社会利益、生态环境利益或国家安全作出显著贡献
(三)在推进领域科学技术进步等方面有重要贡献。
第十二条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两个阶段特别重大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对中国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下列外国人或外国组织。
(一)与中国公民或组织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技成果
(二)向中国公民或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效果特别显着的
(三)为促进中国和外国国际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作出重要贡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
第三章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审查和授权
第十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接受自我推荐。 候选人由以下单位或个人提名。
(一)符合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资格条件的专家、学者、组织机构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军委科技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有关个体、组织的提名资格条件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可以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候选人。
第十五条提名人应当按照提名方法严格提名,提供提名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负责,依照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名方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科学技术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个人、组织不得提名或者授予国家科学技术奖。
(一)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危害人体健康,违反伦理道德
(二)有科研不端行为,禁止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国家科技奖励活动
(三)有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并及时更新涵盖各学科、各行业的审查专家库。 审查专家必须精通所从事的学科、行业专业信息,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良好的科学道德。
第十八条审查活动必须多次公开、公平、公正粗略。 审查专家和候选人有重大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审查公平、公正的,必须避免。
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委员和参与审查活动的审查专家必须遵守审查业务纪律,利用审查委员、审查专家的身份获利,或与其他审查委员、审查专家投票等,有可能影响审查公平、公正的行为,
审查方法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九条审查委员会设立审查小组进行初评,审查小组提出初评建议,提交审查委员会。
参加初级评价的评审专家从评审专家库中提取生成。
第二十条审查委员会根据相关方法审查初始评价建议,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提出各奖项获得者和奖励等级的建议。
监督委员会根据相关方法监督提名、审查和异议解决的全过程,并向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报告监督情况。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根据审查委员会的建议和监督委员会的报告,与各奖项获得者作出了奖励等级的决议。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审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举行的各奖项获得者和奖励等级的决议,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二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委托国家主席签署和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由国务院颁发证书和奖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国务院颁发奖牌和证书。
第二十三条国家科学技术奖的提名和审查方法、奖励总数、奖励结果等新闻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国家安全的保密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复印件的保密管理,在适当的范围内公布。
第二十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事业实施科学研究可靠性审查制度。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建立提名专家、学者、组织机构和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候选人科研可靠性严重的失信行为数据库。
任何个人、组织禁止可能影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审查公平、公正的活动。
第二十五条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奖金数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奖金额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
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奖励经费列入中央预算。
第二十六条推进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的突出贡献和创新精神,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保密、适度、严格。
第二十七条禁止以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名义获得非法利益。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候选人进行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审查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活动时,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参加资格,由所属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其他个人或组织进行可能影响国家科学技术奖提名和审查公平、公正的活动的,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对给予通报批评的相关候选人有责任的,取消其参加资格。
第二十九条审查委员、审查专家违反国家科学技术奖审查业务纪律的,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取消其审查委员、审查专家的资格,由所属机关或者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获奖者剽窃、侵占他人发现、发明或者其他科学技术成果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由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后取消奖励,回收奖牌、证书和奖金,所在部门
第三十一条提名专家、学者、组织机构提供虚假数据、资料,协助他人骗取国家科学技术奖的,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提名资格,由所在单位或者有关部门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有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查。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对科研可靠性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组织,填写科研可靠性严重的失信行为数据库,共享全国信用新闻共享平台,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共同惩戒。
第三十四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候选人、获奖者、评审委员、评审专家及提名专家、学者涉嫌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通报有关部门依法解决。
第三十五条国家科学技术奖审查组织工作人员在审查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安全行业的特殊情况,可以设立部级科学技术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省级科学技术奖。 具体办法由奖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报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及有关机关备案。
设立省级科学技术奖,大体上必须按照合理化严格控制奖励数量,提高奖励质量,优化奖励流程。 参照其他国家机关、大众团体和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得设置科学技术奖。
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 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必须对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有关活动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制定具体的方法。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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