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研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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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培训的通知
教体艺厅函〔〕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高等学校、部省共同建设各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根据“教育部年度业务重点”,努力建设高素质创新型军事课教师队伍,着力提高军事课教师的专业能力,教育部决定继续举办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培训班
一、培训复印件和形式
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学生军事训练,特别是军事课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基本要求,贯彻教育法、兵役法的要求,以《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事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学生军事训练改革的意见》(国办发〔〕76号)为中心,
培训通过讲座、样品、探究、考察、讨论等方法组织实施。
二、培训要求和审查
根据国家新冠防治肺炎疫情工作的要求,疫情中的高风险地区不参加这次培训。 选定的学生必须在时报上报告,培训期间严格遵守校纪和作风建设等有关规定,加强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形象,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外出。 学习者进修期间,不再承担所在机构安排的教育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业务任务。
这次研修班被列入“年学生军事训练的重点”,学生必须完成预定的研修任务,提出创新的业务例子。 审查合格者,由承训机构颁发修业证书。
三、培训对象和经费
这次培训班的培训对象是高等学校专职军事课骨干教师、高等学校承担军事课教育任务的军事教育研究部(室)负责人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附件一)。 。 学生选拔点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向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模范学校倾斜,学生年龄通常必须在55岁以下,参加前期培训的军事课教师不再参加本年度培训。
这次培训班的经费由特别经费列支敦士登。 承训单位是西安交通大学。 交通费由有学员的事务所负担。
四、联系方法和申请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要求推荐培训参加者,在培训班召开前10天,将加盖公章的学生推荐表(见附件2 )和注册汇总表(见附件3 )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告培训单位,各高等学校、部省共同各 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学员请自己按时报告。
联系电话:教育部国防教育办公室,毛亚男,010-66096474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军事教育指导委员会,王沙跃,15010272353西安交通大学军事教室,张昊,18792813264。
附件:
1 .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培训计划
2 .军事课骨干教师培训班的学生推荐表
3 .军事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学生登记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十一月二十五日
标题:要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军事课骨干教师研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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