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全面提升高校专利质量 服务革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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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高校专利质量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相关司局的负责人就“关于提高高等学校专利质量和促进转换运用的几点意见”询问了记者
最近,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印发了《关于提高高等学校专利质量和促进转换运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教育部科学技术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科技部成果转化和区域创新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1.q :请介绍《几点意见》登场的背景。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转换运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技术创新不仅仅是在实验室的研究,还必须把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现实动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事业作出了重大部署,要求“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将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的精确对接”。 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高科研绩效的一些措施的通知》,要求科研人员开展职务科技成果全部权或长时间任用权的考试。 2019年政府的业务报告书中确定提出“完全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机制”“促进发明创造和转换运用”。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等部门深入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不断增强科研人员的转化积极性,逐步提高转化效益。 总体来说,目前科技成果的转变在政策制度设计中逐渐完全成形。 但是,根据实地调查和一线人员的反映,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其中科技成果质量不高,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专业能力不足,数量不足使大学科技成果转化 专利作为科技成果的重要形式,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申请轻实施”的突出问题。 三部门以专利为突破口,优化专利资助政策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专利等科技成果质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另外,教育部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04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知识产权事业的几点意见》(教育技术〔2004〕4号),随着科学技术创新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诉求的一些变化,中国的智力 这需要在新时期加强和吸引高校专利质量的提高,公布促进知识产权员工更好快速发展的文件,进一步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服务教育强国、知识产权强国、科技强国的建设。
2 .问:请简单介绍《一些意见》起草的过程。
答:《一些意见》自2019年2月起草以来每年1月印发,经过近一年,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深入调查研究。 从2019年2月开始,先后对北京、上海、南京等10所大学进行了调查,进一步了解大学科技成果转化事业的现实情况,寻找问题的核心,并听取了一线科研人员和管理者的建议,确定了《一些意见》的着力点。
二是广泛征求意见。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有关司局召开了特别主题会议,在共同研究中提出了具体的处理措施。 在大连、成都、广州、北京等地区听取了全国30多所高中的意见和建议。 在2019年12月20日举行的全国大学科学技术职工会上进行了小组讨论,进一步听取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参会高中代表的意见。
第三部分是专题文章的修改。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比较有关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的编辑意见进行多次主题研究,比较基础一线关心、关心的要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多次编辑《一些意见》,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3.q :请介绍《若干意见》制定过程中的第一考虑事项。
答:《一些意见》的起草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高校专利事业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衷。 知识产权是为了更好地保护产权人的利益而产生的,是赋予创造者对知识成果的垄断权或垄断权。 但在实际业务中,在科研项目的结论、职称评定、业绩评价、奖励申报、创新城市建设、高新技术公司认定等政策指导下,出现了一些低质量的专利、没有应用前景的专利,“大而不优、多而不强。 这不仅违背了科学技术创新的规律,而且偏离了保护创新创造的初衷。 知识产权应该是为了保护创新的价值而产生的,不是为了满足各种评价评价而申请的,不要为了追求一点指标而凑数量。 要把大学专利员工拉回保护创新创造的初衷。
二是大学专利事业立足于大学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方优势。 大学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方。 一般来说,大学与公司不同,其本身不能直接把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只有把科技成果转化为公司,活用在生产生活中才能表现出成果价值。 因此,推进大学知识产权事业的核心是运用,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保护等其他事业为知识产权的运用提供服务。 大学要建立专利等科技成果就不能实现创新价值,不转换是最大的浪费理念,强调转换运用的方向,迫使高校知识产权员工的优化和提高。
三是高校专利事业必须融入科技创新的全过程。 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来源,知识产权是科技创新的保护,两者互相促进。 知识产权工作要与科研项目的立项、实施、检查及成果转化全过程串通。 建立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机制,在科研项目研究的不同阶段,必须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专利发掘和高价值专利培养等员工的项目结束后,加强专利运用的知识产权
4 .问:请介绍《一些意见》的主要框架。
a :《一些意见》主要包括三个副本。
第一是总体要求。 这一部分集中体现了“一些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上是大体和首要目标。 多次确定质量优先,强调转变方向,加强政策诱惑为基本,更全面推进高校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体系,与高校科技创新体系、科技成果转化体系有机融合,高校专利创造质量、运用
第二个是点任务。 这一部分共由四个方面的十项任务组成,四个方面的环境互相结合,有机联系,共同推进,互相支持。 其中,“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是前提,“开展专利申请前的判断”是关键,“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是支持,“优化政策制度体系”是保障。
第三部分是组织的实施。 在加强完善的业务机制、政策招揽、执行备案监测、许可模式创新等方面,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推进注重质量、贡献、业绩的机制建设,对大学说:“几个意思
5 .问:请介绍“一些意见”中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的要求。
答:《几点意见》使大学统一管理科研、知识产权、国资、人事、成果转移和图书馆等相关机构,积极贯彻《大学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gb/t 33251-),科学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学技术成果转移 围绕科学技术创新2030重大项目、要点研究开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加强专利新闻的分解利用,开展专利导航的部署和专利运用实施等事业。
专利等知识产权事业不仅应该体现在科研项目解决问题时开展的事业,还应该体现在项目的选题、立项、实施、连结问题、成果转化等各个环节。 《一些意见》提出“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让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机制,统一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员工,知识产权管理为服务、服务
6 .问:请介绍《若干意见》提出了“逐步建立职务科技成果公开制度”的想法。
答:《一些意见》提出大学必须建立健全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科研人员应该自主、及时地向所在大学进行职务科技成果披露。 第一考虑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通过披露制度建设,大学利用职务科技成果加强公司组建等行为的管理和规范,使科研人员依法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大学合法 二是高校积极与科研人员对接,及时掌握科研人员科技创新的最新进展,发掘有潜力的科技成果,使科研人员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向科研人员申请专利等方法取得有价值的科技成果
. q :高中应该如何执行《几点意见》提出“展开专利申请前的判断”?
答:专利申请前的判断是国际高水平大学的普遍方法。 麻省理工大学、斯坦福大学等大学分别设立了专业的技术转移事务所以判断职务科学技术的成果。 目前国内有些大学已经在摸索实践。 比较起来,申请前进行判断可以减少无效申请和低质量专利的数量,可以收集越来越多的人的财产等资源支持优质专利的培育和转化。 因此,《一些意见》要求高校“确定判断机构和流程、费用分担和奖励等几个事项,判断申请专利的技术,决定是否申请专利,切实提高专利申请的质量”。 另外,现在的专利申请不需要发明者承担任何价格和责任,因此对发明者来说,只有申报冲动没有内生制约,专利数量越多越好,专利质量越好。 因此,《一些意见》确定“发明者不利用财政资金支付专利费用”,推动发明者和大学共同承担风险,增强发明者提高专利质量,促进专利转换的责任意识和内生动力。
专利申请判断后,对于大学决定申请专利的职务科学技术成果,发明者鼓励与大学共同承担专利费用,大学负担的部分可以利用财政资金支付。 专利获得收益后,专利费用作为价格从收益中扣除,必须将发明者自己负担的部分减去两倍返还给发明者。 关于大学决定不申请专利的职务科学技术成果,大学与发明者签订书面合同,按照法定程序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允许发明者自行申请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权归发明者所有,专利费用由发明者承担 根据其职务科技成果的属性,如果实施这样的专利转换,高校可以获得象征性的利益,但必须事先签订书面合作,决定利益的比例。
科学技术的商业化前景随着技术成熟度、市场诉求的变化等而不断变化,因此《一些意见》对“判断机构认为不适合申请专利的职务科学技术成果,放弃专利给大学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相关负责人。 提出依法可以免除放弃专利的决定责任”,减轻开展大学判断工作的决定压力。 另外,考虑到中国大学在申请专利之前判断员工的经验较少,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还不足,“一些意见”专门由本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技术转移部门)判断员工,向市场化机构展开
认知的、有条件的高校必须自主加快专利申请前判断制度的建立,其他高校必须尽快完善条件后建立,有秩序地使该制度在中国高校落地。
8 .问:关于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有那些新的要求。
答: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是《若干意见》的重要副本。 《若干意见》确定要求大学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度减少对专利许可的奖励,阶段性取消,提高转换利益比例等“后补助”方法鼓励发明者。 这项政策充分体现了促进转换运用的方向。 各大学必须根据“一些意见”的要求,申请专利资助政策,从对授权的资助奖励向加大对转化实施的奖励进行转变和调整,以提高大学的专利质量。
9.q :如何加强专业化成果的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的建设。
答: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专业能力不足、数量不足是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因素。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采取措施加强专业化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专业化机构建设。 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考试示范大学、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大学国家知识产权新闻服务中心建设,在大学人员、场所、经费等方面支持和保障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机构,不断提高大学知识产权运营和技术转移能力
二是加强技术经理的培养。 支持高校设立技术转移和知识产权运营相关课程,加强知识产权相关专业、学科建设,选定几所高校开展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或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加快高校技术经理队伍建设,转变科技成果和技术转移
三是支持设立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基金。 支持大学通过学校资金、地方奖励、成果转移收益等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基金,在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设专利导航、专利配置、专利运营等知识产权管理运营工作以及技术转移专业机构、人才队伍
10.q:『 :《若干意见》印发后,请考虑三部门如何贯彻执行。
答:《一些意见》执行的关键是高校,大学可以进一步解放思想,使专利工作者切实回归保护创新创造的初衷,立足大学优势,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共同采取以下措施,推进高校《若干意见》的落实。
就是加强政策的诱惑。 把专利转化等科技成果转化的业绩作为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动态监测和效果评价以及学科判断的重要指标,不仅要评价专利数量,还要强调转化应用。 反对大学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排行榜的发表,坚决抵制。
二是加强监测的分解。 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许可、转让、价格入股或与公司共享全部权利等形式申请实施转换的专利,公布大学专利转换实施情况。 然后监视高校非正常专利申请情况。 三部门立即对高校专利申请、授权、实施等情况进行研究。
三是加强宣传交流。 组织以知识产权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建设、专利申请前判断制度建设、专业化能力建设、专利资助奖励政策优化等方面为中心进行深入探讨,推进典型经验,为大学尽快建立完整的关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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