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讯:陈光标高调慈善引争议 捐款也开“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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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对陈光标的态度,已经是片面的谴责。 到目前为止,陈先生多少捐了一些,但有意见认为比不捐要好,但对这样的个性慈善必须更宽容。 但是,在媒体两个基础陈光标的报道引爆话题后,很少有人为陈光标说话。 据报道,陈有虚假慈善活动和敏感政商勾结的嫌疑。
陈光标的响应更火上浇油。 他9月23日在南京没有回答记者的问题,只是展示了一些捐赠发票和疑似捐赠文件,这些文件在记者中不常见。 现场有50多名记者,200多名自称“陈光标企业经销商”的人来了,记者试图查明真相时,被经销商带头哄堂,指责发生肢体冲突。
发布会后,我沉默了一会儿。 现在陈光标终于说话了。 他说他还会做慈善活动。 “我认为高调慈善和低调慈善应该由我们鼓励。 真正的金银捐赠,只要做。 我从小做好事就高调。 ”。 陈光标说。
这句话不真实。 但是陈光标知道,进行慈善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善。 陈光标经历了以前的人气,被称为“中国初善”,但实际上与社会整体大环境和依法治善的理念薄弱,认为做好事不应该追究细节的观念是分不开的。
年1月,陈光标捐赠了“钱墙”。 他把3300万元每10万元捆成一片“金砖”,叠在“钱墙”上拍照。 陈光标说,这笔钱是他自己的呼吁,由513名公司家和仁爱人士捐赠,最终运往西部省份。
其实,当时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刚通过了《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 根据《条例》,擅自开展慈善募捐活动,由县级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制止,不能返还应命令归还财产的财产的,民政部门构成其他慈善团体必须管理的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钱墙”的事情高涨后,以下句子消失了,没有人停止陈光标的行为。 后来,没有人看到他在西部省份出钱,也没有人跟踪这笔钱的下落。 这时的陈光标已经是慈善活动的红人,多年来获得了民政部颁发的“中华慈善奖”。
其实媒体人几年前做过陈光标的调查。
公益界名人邓飞看到财新暴露陈光标的文案,在网上写了往事。
2009年左右,一位媒体朋友向他发送了调查陈光标的原稿,说很多媒体不能发表,问他能不能想办法。 邓飞当时在《凤凰周刊》上,当然没能发表,但他把这篇文章贴在了自己的网易博客上。 结果邓飞接到了所属单位的电话。 “媒体选择陈光标为中国首善,我们的大上司被邀请为陈光标颁发奖项。 这边可以刺伤他吗? ”。 没办法他只好收回稿子。
公众讨厌陈光标高调慈善、暴力慈善,但在高调行为下应该追究无人问津的账簿,以及善款的最终流向。
幸运的是从今年9月开始,新的慈善法将实施。 根据慈善法,捐助者不捐款承诺,慈善团体和其他赠与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命令或提起诉讼。
到目前为止陈光标持有的过去的捐款中,多个捐款是空头支票。 例如,他声称去年1月通过中国人权基金向海上灾区捐赠了100万元,但国内没有“中国人权基金会”的组织。 倒不如说有“中国人权快速发展基金会”,实际上陈光标当时没有通过这个组织捐给海中地震的灾区。 陈光标还说将通过中国红十字会向智利灾区捐赠100万元,但中国红十字会的捐赠系统无法搜索到这笔捐款。 在《慈善法》下,陈光标还用这种方法“高调”善行吗?
事实上,我们可以容忍个性慈善活动,但所有善款都必须接受监督。 所有善行都必须由法律规范。 这应该成为大家的共识。 不能因为有人“做好事”就突破这个。 如果《慈善法》能落到现实中,陈光标就不再在虚假善行空之间。
原标题:“争议陈光标:善行也要依法监督”
责任:张海磊
标题:时讯:陈光标高调慈善引争议 捐款也开“空头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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